为促进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顺利衔接,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近日,在宋树棠副院长主持下,我院民一庭、审监庭、审管办、研究室等业务部门开展集体学习活动,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集体讨论学习。
参加集体学习活动的有各业务部门员额法官、研究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在宋树棠副院长带领下,大家从“立案工作、审判工作、执行工作、财产保全工作、机制运行”等五个方面对最高院《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并结合各部门工作实务进行了讨论交流,对下一步工作给出了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