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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民事开庭前后

  发布时间:2015-05-04 16:24:21


    4月21日我院要开庭审理一起民事案件,这是我们院办理的一批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案件中的第一个,案情较为复杂,为确保万无一失,主任决定派两名书记员对该案进行记录。接到任务后,我们和承办人进行了沟通,4月15日阅读了现有的案卷材料,对原告的起诉状及提供的材料进行了疏理,发现该案的两个被告均未提供任何身份证明,也未发现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按现有材料做好庭审提纲,并将这一情况向承办人反馈了意见。承办人告诉我们第一被告已通知多次,当事人是一名普通工人,病退多年,虽然一再告知其开庭的重要性,但当事人认为本次诉讼和其关系不大,不来开庭也没关系。承办人说会再次和当事人联系,让其能尽快提交身份证明和证据。当时我心里想,这么棘手的案件,当事人如果不来,开庭的效果也不会好,虽然可以缺席审理,但为了查清事实,可能还会面临再次开庭。4月17日下午,承办人告诉我当事人来了,我们都很高兴,因为当事人能来,能解答法官心中的很多疑惑。在会见中,当事人言谈举止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感觉到当事人对诉讼知识了解甚少,承办人对原告诉状中当事人不了解的法律术语进行了解释,告知其要准备好答辩及开庭时要带好证据的原件。期间向其告知合议庭人员变更,并向其送达了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诚信诉讼通知书。在5点 10分,第一被告刚离开,第二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到了,提交了委托手续,对原告方的证据进行了拍照,提交了答辩状,有部分证据还需要周一到公司去核实。我们也向其送达了诚信诉讼通知书。

    周一下午5点,第二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提交了所有材料,需要做庭审提纲的材料终于齐备,承办人告知我们这个案件按“三同步两公开”,庭审提纲在下班之前务必做好。接到材料我看了了下,第二被告提供了七组证据,承办人拟了三十多个发问问题,我们分头进行了录入。对原来缺失的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被告方的答辩以及各方提交的证据情况以及合议庭要发问的问题进行了录入,承办人还提出与原来开庭提纲不同的是加入当事人当庭宣读诚信誓词的内容,做好了充分的开庭准备。

    4月21日上午8点10分,承办人打电话说对庭审提纲进行了修改,我来不及换好审判服,就匆忙下楼拿回来需要修改的提纲。由于需要发问的问题较多,将次序进行了调整,另外又新添加了一些问题。为了不漏打,我们两名书记员一人负责念,一人负责录入,终于在8时40分将所有需要修改的内容完成,在一号法庭将做好的庭审提纲交到主审法官手上。8点50分准备开庭!这时承办人将原告提交的一份证据交给我们,让我们抓紧时间录入提纲里。之后对各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了核实,看了一下法庭的大钟,9点整,审判长敲击法槌,开庭!庭审中针对各方答辩、证据质证及法官提问、庭审辩论我们进行了详细记录。在12点30分圆满结束本次庭审。之后,让当事人对笔录进行了核对,走出法庭已是下午1点。圆满结束!虽然觉得很是疲惫,但我们脸上都露出了如释重负的微笑。一次成功的庭审,是各方通力配合的结果,承办人要做好充分的庭前预案,书记员要做好详尽的庭审提纲,审判长在庭审中要掌握节奏,引导当事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书记员在庭审中要客观详实做好记录。作为书记员,能参与这样一次完美的庭审,也是挺有成就感的。

责任编辑:韩涛    

文章出处:书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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