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位连山诉被告河南省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局交通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一案,该案件是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首例行政案件。
今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郑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管辖行政案件的通知》(豫高法〔2015〕103号)明确了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管辖范围为以省直厅局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和省法院指定管辖的其他行政案件。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自收到该文件之日起,多措并举做好行政案件受理、审理等各方面工作。该案件是明确管辖范围后审理的第一例行政诉讼案件,意义重大。审判人员高度重视,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分析案件情况,全力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阶段,合议庭全面听取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组织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仔细审核认定,各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由于本案较为复杂,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持续了三个小时,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后,当事人对我院的公正、公开、廉洁的司法作风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