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9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王辉亲自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原告中铁中产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邓州市国土资源局、第三人邓州市城乡规划局土地行政征收一案。
开庭前,合议庭成员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分析案情,梳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拟定了庭审提纲。庭审过程中,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被告、第三人的答辩,有序安排各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对案件事实有了详细的了解。整个庭审程序井然有序,规范高效。
院长担任审判长直接审理案件,有效地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和促进了其他法官办案的积极性。通过院长的示范作用,能够不断提高全院办案的质量和效率,提高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公信力。
庭审从下午3时开始,至6时庭审程序结束,合议庭宣布休庭,由于案情较为复杂,合议庭未当庭宣判,将择期进行宣判。
目前,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已受理行政案110例,自2015年6月30日第一次开庭审理行政案件以来,已经开庭70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