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及审理情况
被告人师某某,曾任郑州某段车间主任。自2007年9月至2011年12月,被告人师某某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报考勤的手段,欺骗该段为该车间长期休假在家的21名职工按在岗发放工资、奖金,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从其所控制的该21名职工工资卡转入师某某本人和其开设的其父、其子的银行账户人民币1 314 039元,占为己有并转入股市炒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师某某作案时系郑州某段车间主任,属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依法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21名长期不在岗职工工资卡上所收郑州某段下发的工资、奖金可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基础工资,是根据国家、铁道部及郑州铁路局颁发的现行工资法规、政策规定,为保证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部分,根据郑州某段规定,该21名职工不应当领取基础工资,而是只领取疾病救济费,但师某某虚报出勤,使该段支付了本不应当支付的基础工资,加大了国有企业支出成本,该部分工资为国有资产;第二类为辆单价工资,辆单价工资则是郑州某段根据下到车间完成的产量定额,应当发至在岗人员的职工劳动所得,在未发给在岗职工之前,属于在国有企业管理中的私人财产,根据刑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公共财产论。师某某通过虚报出勤的手段所套取资金的性质均为公共财产,符合贪污罪的对象要求及客体特征。师某某将上述资金中的人民币1 314 039元转入其本人和其父、其子的银行账户,实现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其行为完全符合贪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师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从扣押在案的现金、冻结在案的账户中,追缴被告人师某某贪污款人民币一百三十一万四千零三十九元,发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本案在审结后,也留给我们很多的思考:师某某作为车间主任,忽视自身思想改造,漠视党纪国法,把手中的权力当成工具,中饱私囊,最终把自己送进了高墙大狱。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如何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笔者认为,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一名共产党员,只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律底线,才能起到表率作用。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强化自身修养 筑牢思想防线
思想道德防线是党纪国法防线的基础,党员领导干部要牢牢守住,不能出现一丝松动。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领导干部面临着很多诱惑和考验,要抵挡住物欲的诱惑和腐朽思想的侵蚀,要健康地成长起来,关键要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加强自身修养,正确对待权力,要管好自己,把握好自己,用之得当,能够为民造福;以权谋私,则只会使自己身败名裂。因此,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在思想上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堤坝”,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加强自我约束,以实际行动反腐倡廉。
反腐倡廉工作首先必须时刻保持自我约束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包括师某某在内的腐败分子,都是因为对自身要求放松造成恶果,因此,必须加强自我约束,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提高自我约束意识,首先要牢固树立“廉者荣、贪者耻”的思想,从自身做起,力戒贪念。自觉警醒自己,在权、钱、色方面不伸手,不纵欲,不侥幸,时时把自己置身于监督之中,想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和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其次就是要努力学习,认真接受教育,自觉充实自己,保持正确的追求,健康的心态和实在的寄托。如果放松学习,思想停滞,就会心中失去大局,就容易分不清是非,从而酿成大错。最后要时时保持平衡的心态,在名誉、职位、报酬、个人利益等方面知足常乐。领导干部要管住自己的小节,必须守住做人为官的底线,从一点一滴做起,从严要求自己,防微杜渐,在心中划一条“红线”并严防死守,时刻警惕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防止手中的权力商品化、庸俗化,决不能把权力变成以权谋私的工具。要绷紧“遵纪守法”这根弦,切莫心存侥幸,切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三、自觉接受监督,做到防微杜渐
失去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而不能把它变成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党员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党的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没有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权力就会出问题,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掌权者一旦成为“脱缰野马”,迟早会掉下悬崖。兼听则明,监督是爱。党员领导干部需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师某某走上犯罪的道路,与他主观上私欲膨胀、放弃共产主义信念有直接的原因,但从客观上分析后最怕的就是失去监督。因此,只有自觉接受监督,才能时时矫正自己的脚步,保证自己党性的纯洁。
四、完善规章制度,避免违法犯罪。
从卷宗证据及庭审情况看,我们发现这种车间内部违反单位规定,擅自为不在岗职工办理“两不找”的情况,极易造成资金监管漏洞,为违法犯罪分子侵吞或挪用公款提供了便利条件。因此,国有企业各部门应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尽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贪污之人无漏洞可钻。
总之,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成为以权谋私的魔杖。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人生没有后悔药,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政治生命、青春年华、人生自由和完美的家庭去以身试法换取身外之物。领导干部应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始终做到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抗得住侵蚀,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做学法、尊法、守法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