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郑铁法院主管执行的副院长郭胜强、政治处主任焦巍和执行局全体同志在执行指挥中心集体参加了省高院执行工作视频会议,认真收听收看省高院蒋克勤调研员和执行局周明杰局长关于强化执行审限和今后执行工作所作的重要讲话。会后,迅速向院党组汇报,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执行工作专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辉任组长,院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庭庭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重大执行案件把关、执行中遇到新问题研究解决,院长、主管副院长亲自抓,亲自过问,协调处理。并制定了《关于着力解决执行难、严格落实执行期限的实施方案》。
王辉院长强调,要按照省高院蒋克勤调研员和执行局周明杰局长的执行工作要求,以“一性两化”、“一打三反”为重点,运用现代网络查控系统,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效,运用沟通平台,不断拓展司法为民空间,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强化执行办案六个月法定期限和执行到位率。并对今后的执行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执行人员要加强学习,特别是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知识,努力提高执行工作综合水平,适应省高院对执行改革工作的需要。二是执行方法要快捷、灵活,财产查控要快,财产处置要活。充分发挥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功能,执行案件立案当日或次日,开始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在最短时间内要完成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三是执行措施要强硬、管用,继续保持“一打三反”,加大制裁力度,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全部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无处逃遁。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对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符合拒执罪条件的,按照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四是执行作风要规范、扎实。严格掌握每一个执行流程节点的规范操作,上网文书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执行过程要公开透明,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以规范化提升信息化,把执行工作做扎实、做精细、做到位。五是“终本”案件要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结案标准的通知》(法发[2009]15号)和省高院印发的《全省法院超6个月未执结案件上报督查的暂行规定》办理。六是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把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建立廉政台账。不准接受当事人的吃请送礼,不准使用当事人提供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不允许“三同”办案和单独办案,更不允许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