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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黄志丽精神,牢记司法为民

  发布时间:2016-04-20 09:12:47


    4月19日上午,郑铁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参加省高院视频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黄志丽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一庭副庭长,她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4年,心系百姓、忠诚敬业,善用调解艺术耐心化解矛盾,先后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多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被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为“知心法官”,曾荣获“全国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等荣誉称号,近日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 报告会上,漳州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漳州芗城区法院干警、漳州芗城区社区居委会主任、漳州芗城区社区居民、闽南日报社记者等5名报告团成员分别以《百姓的知心法官》《心中的标杆》《家门口的小法院》《法官胜似亲人》《同心共筑法治梦》为宣讲主题,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例和真挚的情感,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讲述了黄志丽同志的先进事迹,全方位展现了一位新时期优秀法官的高尚品格和光辉形象。 通过观看这次报告会,黄志丽同志的先进事迹深深地印刻在了我们心中,她坚持“传、帮、带”,让司法为民的情怀代代相传,她用亲人般的热忱对待每一个当事人,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胜似亲人”,用责任和爱心诠释法律的庄严和温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黄志丽同志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律底线,坚持司法为民,让每一个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韩涛    

文章出处:书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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