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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送法进站段 开展普法教育之二

  发布时间:2017-06-19 11:38:00


    6月16日上午,我院宋树棠副院长应郑州法学会、郑州北站的邀请,前往郑州北站授课。郑州北站主要领导、各部门中层干部以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等约100余人聆听了宋副院长的授课。

    宋副院长以“铁路单位私分国有资产犯罪的司法实务问题”为题,结合我院及兄弟法院近年来审结的几起案件,从国有资产的定义、“铁路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理解认定等四个方面,就铁路单位私分国有资产的法律构成要件做了深入剖析。最后宋副院长强调,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这些鲜活案例,令人警醒,引人深思,在日常工作中,同志们一定要加强学习,一方面要学习法律知识,另一方面要学习管理、经营、创新,作为国有资产的经营者和管理者,确保国有资产最大限度保值增值,这也是国家要求一定时期内开展普法教育及本次授课的意义所在。

    授课结束后,现场听众反响强烈。北站有关领导表示,听了宋副院长的讲课,感触良多,案例中的那些名字,我们大多都比较熟识,我们深深为他们感到惋惜和痛心,同时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更是一种警醒,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依法、依规做好管理、经营工作。一些同志与宋副院长进行了热烈的交流。最后,北站主要领导向宋副院长及我院表达了感谢,并希望我院能再为其多安排一些针对性的课程,助力北站发展。

    宋副院长为站段授课,既是我院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基本要求,也是我院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送法进站段的组成部分。这种讲课活动,在向站段普及法律知识、助理站段依法治企的同时,也展示了我院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韩涛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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