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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企业安全管理涉法问题的思考与对策

  发布时间:2017-07-27 15:31:44


    铁路作为一个大联动机,多部门、多工种、多层次有机构成的一个整体。铁路的安全需要每个部门按照精确的分工,严格的要求,尽职尽责的完成本职工作,每个铁路职工要以饱满的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感,进一步强化运输安全基础,牢固树立“安全责任大如天”的安全理念,铁路职工一定把安全作为铁路运输永恒的主题,确保运输安全持续稳定。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任何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都不仅仅是对企业和员工的伤害,而且成了一个社会的问题,甚至成为一个政治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针对安全生产问题作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揭示了现阶段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体现了深远的战略眼光,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总书记在安全生产上发表了一系列的论述,作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指示,彰显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这个高度负责任的博大情怀,彰显出“以人为本、关注安全”的执政理念。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运用这些重要论述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快实现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红线”是什么呢?红线是高压线,是不可触碰的,谁要触碰就会付出沉重的代价。在2017年4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原告付某某、李某某等四人诉被告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2016年2月16日17时55分左右,死者进入安钢公司内部铁路作业区域,在铁16号线路上被运送钢水的火车碾轧身亡。原告作为死者的近亲属与安钢公司协商赔偿未果,遂提起诉讼。另查明,在事发区域运行的火车主要从事厂区内部钢水运送作业,运输线路较短,运行时速设定3至13公里每小时,速度较慢。

    法院认为,本案系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铁路运输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除损害是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以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本案安钢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死者的死亡是其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死者身为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本人为安钢公司退休职工,对事故发生现场周边环境较为熟悉,了解非铁路运输作业人员不应随意进入运输作业区域等安全生产有关规程,本不应该进入与自己工作、生活无关且有一定危险的运输作业区域。即便进入了该区域,事发火车运行速度较慢且循例鸣笛警示,死者如果有必要警觉并及时避让,也能避免事故发生。但死者不但违规进入铁路作业区域,而且面对循例鸣笛低速驶近的火车未予避让,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事发地点位于安钢公司厂区内部,安钢公司自述有严格的制度和措施保障该区域生产安全,不允许与铁路运输作业无关人员进入,但死者事故的发生显见其保障措施并不充分、制度落实并不严格。

    从案例中,从安全生产到安全发展,再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的划定,反映出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要求、规律特点认识的不断深化。习近平同志科学分析和把握我国现阶段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鲜明提出“红线”观点,并针对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提出一系列标本兼治的思路,为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红线”与“底线”不同。“底线”可以靠近和触底,但不能逾越。“红线”则是“带电的高压线”,是命悬一线的生命线。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触碰,更不能肆意践踏。一旦触碰和践踏红线,就会付出生命和鲜血的代价,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就会遭受惨痛损失。因此对“红线”一定要有戒惧之心,时时敬畏红线,始终远离红线。不论是谁,触碰和践踏安全生产红线,就要承担责任,就一定要依法依规受到追究和惩处。

    在铁路的安全生产管理中,需要高度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并且结合工作的情况,铁路的建设和发展,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第一,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铁路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的措施。

    一,要从铁路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出发,通过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基础制度,逐步提高铁路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确保铁路现实和长久安全。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铁路安全生产中,应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的制度,具体应该完善《安全生产职责规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生产奖惩方案》《各部门职责界定方案》等等,进一步细化各个部门的职责;应该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的程序,要求铁路员工在生产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正规的生产流程进行作业,并要加强监督,针对于在安全生产中不按照流程作业的员工要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三、重视超前管理,占据安全主动。制定事故分析制度,对铁路建设、生产、管理中的事故隐患进行认真的梳理和有效地排查,总结其中“规律性”特点,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积极做好铁路建设、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的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的处理,避免安全问题的发生。

    第二、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干部责任追究。

    具体涉及到的管理人员、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责任落实的具体操作流程等,通过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进行明确;严格执行一把手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提高各级生产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也能够及时地发现在铁路安全生产中存在着的问题,有助于实现最佳的安全生产管理效果[2];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秉承着严是爱、宽是害的原则,从严管理,将一些铁路生产中的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中,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安全生产放到企业最为突出的位置上,与干部晋级、收入充分联挂,对不执行标准,不敢碰硬、不作为的干部及时做出调整;铁路安全监察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处理上要伤筋动骨,提高干部在安全上不作为的成本。

    第三、强化安全业务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自觉识别风险的能力。具有高水平技术能力的员工其安全意识较高,且在生产中遇到安全问题的时候能够正确、规范的处理,避免安全问题的进一步恶化。因此,组织铁路员工参加生产技能培训是非常重要。例如:要定期组织生产技能大赛,加大先进典型的选树力度,切实的调动员工提高自身生产技能的积极性;要定期发放安全手册,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应该利用交班会、个别谈心、手机短信、微信或因地制宜采取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其在生产的过程中能够遵章守法;采取职工现身说法、专题演讲、技术演练、班前一题等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对安全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让职工自己教育自己,使每名干部职工都清楚自身的职责、掌握作业程序和达到的标准,从而自觉落实规章制度。

    第四、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培育全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要时刻牢记职工群众始终是铁路安全文化建设的主体,是推进铁路安全文化建设必须紧紧依靠的对象;要因地制宜加强职场文化环境建设,发动广大职工自己总结提炼安全格言警句;要充分发挥铁路各级各类宣传载体和宣传阵地的作用,善于协调和运用全社会的宣传舆论资源,广泛宣传铁路安全生产取得的成绩,宣传在推进安全风险管理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为确保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和模范事迹,讲好铁路安全故事,传播好铁路安全声音,树立铁路负责任的良好社会形象。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协调好综合监管部门和各专业部门的关系,形成联合监管的新局面,同时完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有章可循,规范执法,把安全生产监管与监察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建立稳定持久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真正起到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全社会的和谐进步的良好愿望和目的。

责任编辑:韩涛    

文章出处:书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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