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自2015年6月正式受理以省直厅局为被告的行政案件起至今,已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近千起,收到较好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判程序中的司法行为与做法,明确行政审判各岗位的职责与分工,提高办案质效,为铁路法院落实跨行政区划集中审理重大行政案件做好准备,近日,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和上级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及行政庭审指引。
该《规程》共十四章,从立案受理、案件审理、裁判文书制作与送达及最终结案归档等方面对行政审判工作全过程作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对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进行规范。同时,制定的庭审指引则从庭审程序、突发情况处置预案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规程》已于2017年10月1日起试行,必将对该院行政审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及审判人员的专业化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