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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庭审观摩活动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8-04-13 09:40:09


    2018年4月8日下午15时,我院庭审观摩情况交流总结会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会议由张东方副院长主持,党组书记、院长张宗敏同志也全程参与会议并对下一步的庭审工作作出指导。

    交流总结会对此次庭审观摩活动的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每名参会同志都根据所观摩庭审的情况,从着装仪表、司法礼仪、庭审用语、突发情况处置、焦点归纳总结、庭审驾驭能力、庭审记录情况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同时,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法庭软硬件设施建设、业务学习提升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及建议。

    张东方副院长作总结发言,首先,对此次庭审观摩活动进行总体评价,一是大家对庭审观摩活动非常重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在庭审前都能充分准备;二是庭审程序规范,得到当事人和代理人的一致认可;三是活动效果明显,大家边学边改,庭审驾驭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四是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到位,与法官配合默契,为庭审活动顺利进行打好基础。其次,表扬了此次庭审观摩活动的几个亮点,一是民事观摩庭中的诚信宣誓环节使得整个庭审更庄重,也增加了对当事人的震慑力,可以作为经验进行推广,但由于案件类型的差异性,目前不做统一要求;二是邓焰、刘建梓两名法官的行政庭审节奏明快,庭审驾驭能力较强,对突发状况能够及时妥善处置,值得大家学习;三是李欣庭长在开刑事案件庭审时,面对多被告人、多罪名的情况,能够把握庭审节奏,突出庭审实质化要点,保障庭审高效率进行。另外,还指出庭审观摩学习活动中存在的几点问题,一是学习态度问题,部分同志学习态度不够端正,有不按时参加庭审观摩的情况;二是在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存在对庭审记录关注过多,对法庭整体关注不够导致掌控不力的情况;三是在以后的庭审中要注意把握庭审节奏与查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系,并提出要准确运用法言法语,保证庭审的庄重性;四是要注意突袭证据情况的处理,以后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要求指导当事人提交证据;五是要始终坚持庭审的中立性,不能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转移到审判人员身上;六是法官助理的使用,可以探索法官助理在庭审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文书中的署名问题;七是书记员记录速度需要进一步提高,要勤学苦练,进一步提升记录技巧。最后,张东方副院长对庭审中的几个情况进行统一要求,一是确定当事人提交证据的时间,防止当事人证据突袭,确保当事人在开庭前查看证据,节省开庭中举证质证的时间,提高庭审效率;二是对证据展示制度的运用,总结经验,适时推广;三是在以后的案件审理中,书记员、法官助理与法官要充分沟通,认真阅卷,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四是以后所有的业务学习,法官助理、书记员统一参加,切实提升业务水平。

    会议最后,张宗敏院长对此次庭审观摩学习活动进行了充分肯定,体现了司法的正当程序性、庄重严肃性。他提出,为更好地进行“精品法院建设”、打造“精品庭审”,我院特组织此次庭审观摩学习活动,通过观摩学习,大家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水平得到提升。同时,谈到几点需要改进的问题,一是目前当庭宣判案件较少,对部分案情清晰的案件,可以及时合议,进行当庭宣判;二是注重庭前准备工作,充分了解案情及当事人情况,因案施策、因人施策;三是书记员记录问题,对案情复杂、开庭时间较长的案件,可以探索两名书记员替换进行的方式。张宗敏院长表示,庭审过程也是法治宣传的过程,希望大家能够办出更多的精品案件,树立我院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

    至此,我院此次庭审观摩学习活动共对10名员额法官的11个案件和中院的1个案件庭审进行观摩,目前已圆满结束,达到了预期效果。

责任编辑:韩涛    

文章出处:第三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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