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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法警总队来我院检查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0-01-13 09:57:25



检查我院羁押室的安全设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落实加强人民法院安全措施的通知》和河南省高院《关于对全省法院进行安全检查的通知》,2010年1月11日,省高院法警总队副总队长孟相军一行三人来我院检查安全工作。检查组到我院首先检查了警用装备、警用车辆、羁押室、审判法庭、以及安保监控设施等情况,而后听取了主管法警和安全工作的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宋树棠同志就我院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等方面情况的汇报。孟相军副总队长对我院安全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我院下一步加强警队建设,确保值庭、押解安全和法院警卫安保等方面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一是要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要教育全体法警安全工作不是中心胜似中心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二是要加强训练,提升素质。要严格落实最高院法警训练大纲和训练法规,严格执行最高院下发的“四个规则”,确保法院开庭安全;三是落实制度、严格管理。要树立严格管理是对干警最大关爱的思想,在人员管理上,要注重落实制度与做好干警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最大限度调动干警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四是严格落实调警用警制度。要针对铁路法院实际和特点,充分发挥警力资源的优势,科学合理调配警力,重大案件开庭警力不足时,可以向省院申请调警,确保押解被告警力配备符合上级法院要求。

责任编辑:马永斌    

文章出处:法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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