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律师调查令,下周我就去去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去调查被执行人的支付宝内资产信息”申请执行人刘某的律师在拿到法院调查令后激动地说。这是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律师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在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后,郑铁法院签发的第一份律师调查令。
律师调查令是指在民事诉讼或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及其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证据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并获得批准,由法院签发给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该证据的法律文书。
在申请执行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宋某下落不明,故意逃避法院的执行。为进一步查明被执行人宋某的相关财产信息,承办法官核实了代理律师申请调查的范围和无法自行收集的客观原因后,依法于2019年5月24日向其签发了调查令,同时明确了调查令的使用期限及要求等事项。
律师调查令可用于调查人民法院认为适合以调查令调查的与案件待证事实有关的证据,以及有关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利害关系人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是否违反限制消费令、是否违反限制出境措施、是否隐藏转移财产以及涉嫌拒执犯罪等相关证据、信息或财产状况等。律师调查令的出现有效地破解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取证难”问题,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为律师取证扫除了障碍,也节省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