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1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庭在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马某某等八人诉被告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复议一案。这是我院行政庭第一次开展巡回审判,极大程度上便利了当事人。
该案八名原告均为安阳市本地农民,因其所居住村进行棚户区改造,原告认为其原使用的集体土地被违法占用,2019年1月,该案的八名原告向被告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了《土地违法查处申请书》,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了答复,之后,八名原告向被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提起行政复议,河南省自然资源厅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八名原告仍不服,向我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院受理案件后,考虑到原告人数众多、路途遥远,且均为农民,又未推选诉讼代表人和委托专业的律师代为诉讼,为便利当事人,节约其诉讼成本,更便于进行调查审理,合议庭决定对本案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到原告所在地安阳市进行开庭审理。随后,我院与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进行联系,借用其审判庭进行审理,得到该院的大力支持。文峰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在本院开庭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为我院提供一个中型审判庭,并安排专人配合调试设备、安排两名法警维持开庭秩序,该院副院长杜文君、行政庭庭长常波全程安排协调,保障开庭顺利进行。
上午9时,该案在文峰区法院第三审判庭准时开庭审理。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庭审过程非常顺利,合议庭认真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与被告的答辩,有序安排当事人举证质证,在进行了详细的案件调查后,各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进行,庭审效果良好。庭审持续到下午1点钟顺利结束,由于当事人人数较多,案情较为复杂,未当庭宣判。
巡回审判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便民、利民原则的具体体现。我院由于管辖体制的原因,所受理的不少案件存在跨行政区划的特点,为贯彻便民、利民原则,切实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并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以后将选择在当地影响较大、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件进行巡回审判,使人民群众在诉讼中有更多公平正义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