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年伊始,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迅速蔓延,牵动着我们的心。疫情之下,作为法院工作者的一员,作为法院执行队伍的一员,虽然我们不能像专业的科研人员与医务人员那样奋战在战役的一线,但是我们可以在法院的服务中一直在线,我们可以在执行的促进中一直在线。
春始欣向荣,曦日正阳明。一起申请执行人福州八达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隧道股份有限公司的执行案件也在一切转好的时光里顺利执行完毕。该案自立案移转至执行局后,便由马守锋同志承办,朱在森同志负责执行实施。该案件自执行实施以来,正逢疫情的重点防控时期,申请执行人不免担忧该案的办理进程,害怕会因疫情导致执行长期拖延。朱在森同志在知晓申请执行人的顾虑后,多次致电宽慰,使其放心,执行工作并不会因为疫情的出现而停滞不前。同时,他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及时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实时监控财产变动情况。疫情之下,表面上似乎拉开了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之间的“距离”,事实上却让我们彼此之间增添了一份更多的信任与理解。为确保该案的顺利执行,朱在森同志在能够顺利接通被执行人电话开始,便耐心地从中调和,将所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寄方式及时送达,使得被执行人尽快知晓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在与双方多次的电话沟通中,除案件涉及执行内容的相关告知外,还不忘叮嘱在复工后一定要做好自我防护。最终,该案所涉执行标的1440305.81元,以及执行费16803元全部执行到位,通过网上发还案款的方式,将执行案款顺利发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在收到案款后,为表达感谢,向朱在森同志微信转款1000元,朱在森同志果断将该笔钱款退还申请执行人微信,同时向其表达“干好执行,是我应该做的,是我们执行局每个人的本分,千万不能再使用这种方式了”。
疫情之下,我们的办公室变得异常安静:没有了往日里办公电话的铃铃声响,没有了当事人的喋喋不休,没有了调停不歇的口干舌燥……疫情之下,我们的办公室却是一如往常:伏案阅卷,研究案情,寻找解决办法;网络查询,发函委托,穷尽执行措施;电话沟通,邮寄送达,极力推执行进程……疫情之下,我们没有掉线,我们没有离线,我们一直在线。
在这个特殊的时期,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名战士,用坚守岗位奉献一份自己的力量;在这个充满爱的时期,我们每个人都是一名守护者,用正义的肩膀担负起使命与责任;在这个希望长存的时期,我们每个人都是播种者,洒下温暖,春满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