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36岁,中共党员,先后在立案庭、行政审判庭工作,现任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一级法官。
王辉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审判工作中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恪守职业道德操守,尽职尽责,甘于奉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为一名年轻法官,王辉同志踏实肯干,敢于担当,积极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展示了青春的风采,取得了突出的成绩。自2017年以来,该同志共审理各类案件数百起。案件审理效果良好,未发生当事人的不良反映。
该同志精通法律业务知识、熟练案件处理方法,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方法,圆满调解了一大批铁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涉及农民工讨要工资的工程建设纠纷案件,案件当事人多次通过赠送锦旗的方式对该同志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表达感谢,对专业高效的工作能力予以认可。
特别是在处理国家铁路监督管理局首次参与调查的2016年12月10日郑州铁路局特大安全事故的相关损害赔偿案件中,该同志在郑州铁路局与受害人家属、职工家属之间积极协调赔偿,安抚受害人家属的情绪,劝解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同时督促郑州铁路局积极推进赔偿工作,最终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地促成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到位,避免了受害人家属进京上访,同时也使受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了法律的保护。
在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以后,大量涉及范围广、信访因素大的以河南省厅局机关为被告的行政案件涌入我院,王辉同志作为员额法官,敢于担当,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了解相关政策,向当事人耐心解释,释明救济途径,同时向上级法院汇报案件处理情况,及时掌握全省范围内其他法院类似案件的审理情况,合法妥善及时地处理了涉及南阳、郑州、安阳地区上千名民办教师起诉要求落实国家政策、平舞会战参建农民要求享受养老待遇、退伍志愿兵要求安置工作、超龄退休人员要求参保等等系列案件,未发生一起信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在工作之余,该同志勤于钻研,及时总结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成效的工作方式方法、收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法律适用上的争议,通过调研、学习交流,形成宣传报道、调研成果,在中国法院网、河南法院网、《公民与法》、河南法制报等各种媒体报刊发表通讯报导36篇,调研文章16篇。
其中在《铁路与法》刊登的《量刑情节竞合问题研究》一文,结合当时最高院推行的刑事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为本院刑事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实践提供了理论参考,为本院审理的运输毒品、安全事故、拐卖儿童等案件的量刑规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处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案件过程中,深入案件发生地,查看事故发生现场,与铁路运输安全部门沟通,收集大量的材料进行讨论研究,针对铁路企业在铁路运输安全中存在问题以及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形成了涉及事故成因、铁路沿线安全措施现状、事故处理程序等内容的司法建议,并向郑州铁路局提出处理意见。此司法建议被郑州铁路局领导做出重要批示。
郑州铁路局下属各站段均高度重视,对铁路沿线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了升级整改、对铁路安全事故处理人员进行专业的业务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形成了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处理机制,从而使该类纠纷案件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调解率与当庭履行率都大幅提高。
王辉同志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法官、优秀党员、调研宣传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9年荣获“河南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