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0日下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和郑州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召开联席会,协调解决东明花园问题楼盘的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问题,从涉该楼盘备案登记的行政诉讼现状以及诉源治理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研究,最终形成一致意见,为满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提供了解决方案。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自2019年9月1日受理以郑州市有关行政机关为被告的土地、房屋登记案件以来,陆续受理了一些与郑州市问题楼盘登记备案相关的行政案件。但目前部分楼盘由于开发商涉及刑事案件,房屋被查封、冻结,房屋登记部门无法办理登记备案撤销工作。其中东明花园一批共208套房屋因系虚假房屋买卖合同用以骗贷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去年以来,陆续有案涉房屋的名义购房人因自身生活需要起诉郑州市房管局撤销相关房屋买卖备案登记。考虑到该问题楼盘后续还会有当事人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或向法院起诉,为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我院安排行政庭相关人员,会同郑州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上周专程赴驻马店,与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案件法官沟通协调,并调取了相关案卷材料。经调查,该案2009年刑事判决生效后,除其中50套被续封外,其他158套已经超过法定查封、冻结期限,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表示,该158套已经自然解封。
为后续更好地处理该类案件,分析案件情况及问题,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和郑州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专门组织了此次联席会。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录永及工作人员一行六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张东方、行政庭三个审判团队负责人及相关案件承办法官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张东方副院长主持。
座谈会上,案件承办法官介绍了问题楼盘案件的基本情况,及与驻马店中院的沟通协调情况,同时,提出了该类案件的处理思路。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也就问题楼盘登记备案撤销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问题进行了沟通。最后,形成一致意见,即涉及到该问题楼盘仍在查封、冻结中的50套房屋暂不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其余房屋如果名义购房人申请撤销备案登记的,房管局从为民、便民的角度出发,及时为申请人撤销备案登记。
座谈会最后,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王录永副主任表示,感谢郑铁法院对于相关行政登记问题给予的法律指导,法院和行政机关联合调查、研讨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郑铁法院精准的法律理解适用、扎实的工作作风、敢于担当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该中心在该楼盘以及其他相同情况楼盘备案登记的后续处理中一定按照本次联席会形成的意见贯彻执行,将为民服务的行政登记工作做深做细落到实处,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张东方副院长指出,一是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郑铁法院与郑州市房管局都应从各自职能定位出发,坚决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处理问题楼盘登记备案等问题上,法院和行政机关之间都应尽最大努力解决当事人实际问题,从源头上化解行政争议;二是法院和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非常重要,期待两机关加强沟通交流,以后在诉讼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通报,共同研究,既确保依法行政,又确保公正裁判;三是做好职业风险研判和履职保障,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都尽可能的向当事人做好释明说理工作,如果行政程序、处理结果合法合理,人民法院会充分尊重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以维护行政机关的行政权威。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自受理行政案件以来,一直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多渠道、多方位全面妥善解决当事人实际问题,协调撤诉案件占比超过案件总量的四分之一。在以后的案件审理中,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为导向,加强和行政机关的协作,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努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