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4日上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与立案庭、审管办召开联席会,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于2月3日发布的《环境资源案件类型与统计规范(试行)》,会议由张东方副院长主持。
在对该司法解释全文进行通读后,与会同志结合2020年9月1日之后集中管辖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实践进行了深入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解释的出台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一是明确了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指导思想和司法理念,确保了环境资源审判始终在正确的方向上前进;二是明确了环境资源案件的类型和范围,解决了我们迫切需要确定的集中管辖案件范围和立案识别问题;三是解释对各类型案件确定了裁判指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审判始终;四是解释给我们未来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和目标,确定了我院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着力点手。
张东方副院长最后强调,作为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我院全体干警都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加奋发有为的态度积极工作,努力推动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各项工作朝着更高质量的目标前进。我们要持续不断的加强学习,除了继续深入学习新出台的该司法解释外,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多种途径,坚持不懈的增强自身业务素质和专业司法能力。此外,还要按照新司法解释的要求,加强对各类案件法律适用的调查研究,注重类案同判,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此来促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为中原更出彩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