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民生案件的执行与人民群众的生计休戚相关,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稳定。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郑铁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找准各方利益平衡点,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实现了双方共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申请执行人尹某等五人与被执行人王某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中,被执行人王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已发生事故的小型普通客车和站在车旁的李某发生碰撞,又与另一小型轿车和普通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死亡,四车受损。王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赔偿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尹某等五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609241.85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1月27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承办人在了解尹某家的实际情况后,为了能够尽快执行到位,立即启动财产调查。经查控,王某有车辆可供执行,但经过多次督促,王某并未履行义务,并且经过线上线下多方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财产远不足于赔偿,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
为了能尽快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执行工作人员多次奔赴被执行人住所地,积极劝说王某主动履行,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司法拘留预告书。此外,执行人员还联系到王某的亲属,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其督促王某履行义务。经过多次面对面,法理结合、情理结合的调解,双方的意见越来越接近。最终,在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王某于近日达成和解协议,由王某母亲提供担保,以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还清剩余赔偿款。首批执行案款十万元已全部到位,并发还了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一方向我院提交《撤回执行申请书》。至此,本案圆满终结。
当事人的事,无论大事小事,都是当事人的难事,标的额无论大小,都是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到了法院都事关法律的公正。民生无小事,执行暖人心。郑铁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抓好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暖,为迎接建党一百周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