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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当如是,法官当如斯

学习李庆军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发布时间:2021-09-02 14:30:08


为人当如是,法官当如斯

——学习李庆军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执行局    李腾

按照我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要求,学习身边英模事迹,深入开展英模教育,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提供精神动力和鲜活教材。在我们身边有这样一位同志,他常常说:“一个农家子弟能从大山里出来上大学,又当上省法院的法官,很光荣也很幸运。人要懂得感恩,我除了办案没有其他本事,必须认真负责地办好每个案件。”他就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原副庭长李庆军,我怀着无比敬佩的心情学习了李庆军法官的先进事迹,缅怀他的一生,其情怀感人至深。

李庆军同志是人民心中的好法官,是当代公正无私、恪尽职守先进代表。在他的一生中,为了我国的法治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下,正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的热潮,李庆军同志作为人民法院英模代表,是我们政法队伍中每一位同志学习的榜样。

伴随学习,走进李庆军同志,内心久久不能平静。11年与病魔抗争,19本“病隙碎笔”,病榻上的13通电话,这三个数字串起来李庆军同志的一生,这位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原副庭长用一生诠释了责任和担当,是我们司法一线的工作人员学习的楷模。

一、 坚持学习,终身学习。

看见图片中那摞厚厚的黑色笔记本,我着实吃了一惊,想起在学校的时候,老师曾经说过“法律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职业,因为每天都有新的法律产生,每天你都可能会遇到你没见过的案件和问题”。参加工作后,对老师说的话才有了深刻的体会,法律真是浩如烟海,案件更是常接常新。李庆军法官19本“病隙碎笔”正是向我们传达了他身上这种坚持学习,终身学习的品质;他带病坚持工作,还坚持做好工作笔记,凭借的正是他坚韧的毅力和责任心。

二、 案件标的有大小,人民事情比天大。

“越是扛着麻袋、大包小包来开庭的当事人,越要对他们倾注更多的心血和注意力。标的额再小的案件,对普通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事,案件结果将直接影响他们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干警,对李庆军发过的这段话深有感触。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李庆军法官的话也时常得到印证。执行案件中的标的额大小不等,有的数额很小,有的数额很大。但是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这些案件无论数额大小都是他们生活中的大事,甚至是全部。想起一位医生曾经说过:“很多不治之症的发病率其实很低,只有万分之一甚至十万分之一。但是,对于患病的患者来说这个几率是百分之百。”因此,案件标的额有大小,但案件本身没有大小。事关群众利益,都是天大的事。我们要学习李庆军法官时刻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的思想精神,坚持原则、秉公司法、清正廉洁、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三、字斟句酌,皆是责任所系

“每当我在打判决书的时候,总感觉败诉的一方当事人在看着我。我们在办理每一个案件的时候,一定要把事实查清楚,把道理讲明白,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李庆军法官谈起写判决的这段话,可以说道出了千万法官们的真实心声。判决被誉为“文书之王”,一方面因为它是法律效力的集中体现,另一方面是因为它更是法官审理案件的质量和审判能力的集中反映。所以,判决的说理过程既是说服当事人也是说服裁判者本人,判决书不仅是给双方当事人看的,也是给全社会看的。一份判决书,不仅要经过一审诉讼的考验,还要经得住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的考验,无论是身为法官还是身为辅助人员,我们都要学习这样的严谨精神,才能无愧自己制作的每一份法律文书,才能无愧于自己胸前佩戴的法徽。

李庆军同志虽然离开了我们,但是他的精神不会泯灭。我辈年轻的法院人要学习李庆军法官,以他为榜样,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马守锋    

文章出处: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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