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持续四年的行政补偿纠纷,在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后,通过法官上门调解、就地办案,做通双方当事人工作,取得了调解结案、实质化解的良好效果。
4月22日上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张东方副院长带领合议庭成员专程赶赴新密市公安局设立的速裁法庭,就一起行政补偿案件进行调解。该案事实虽不复杂,但涉及到补偿款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诸多方面,当事人对此均有自己的诉求,双方一直僵持不下。此次合议庭成员到达速裁法庭后,立即展开调解工作,就当事人分歧最大的几个问题,细致入微、抽丝剥茧的进行分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做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办案法官严谨认真的办案作风和踏实谦和的工作态度打动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他们不禁感叹:“在疫情形势还未完全好转的情况下,你们专程赶来为我的案件进行调解,不让我们往返郑州,省去了我们舟车劳顿之苦,为你们这种司法为民,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举措深表感谢”。
在行政案件审理中,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始终坚持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减少、缓和行政机关和百姓之间矛盾争议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