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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透明 民主决策

——郑铁法院召开财务收支情况通报会

  发布时间:2010-02-04 10:53:16


    1月11日,郑铁法院召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通报会,通报2009年度财务收支情况。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子庆同志主持,院领导班子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通报会上,院财务室主管王留柱同志详细通报了2009年度经费预算、核拨情况及干警工资支出、财务经费支出、业务招待费、干警福利费、差旅费、机动车费用、大宗物品采购或一次性批量购置费用、基本建设和维修开支等情况。与会人员就2009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了财务情况通报和大家的意见建议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子庆强调指出,2009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我院把有限的资金使用到审判工作一线,更新改造了审判法庭、立案大厅和办公楼走廊照明及卫生间,更新的办公设备,有效地改善了办公办案环境;投资扩建了院局域网和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工作成本。财务工作为我院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机制改革、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资金保证。2010年,我们将面临铁路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经费的来源等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经济形势不容乐观。我们将继续坚持财务公开制度,把财务公开制度作为加强廉政建设,完善民主管理,实现民主决策的重要手段。同时,我们也要不断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最大限度地管理好使用好各项经费,使财务经费管理更加公开、透明、规范、合理。

    多年来,我院把财务公开制度做为院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完善民主理财,推行财务公开制度。一是成立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监督财务公开、执行情况,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同时明确了院长为财务公开第一责任人。二是坚持重大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每半年公布一次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凡属重大项目开支,张榜公示,扩大干警知情权,接受全院干警监督。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接待工作办法》、《诉讼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约束。

    通过财务公开制度,不仅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规范了财务行为,而且增强了财务透明度,密切了领导与群众的关系,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文章出处: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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