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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实战练兵检察院组织观摩

  发布时间:2022-07-18 11:42:46





    为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坚持实战练兵,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有效提升法官庭审主导能力,刑事审判庭于2022年7月8日上午组织庭审观摩,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一案。郑铁检两级三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组织30余名干警全程观摩了庭审。

    该案由审委会专职委员范小红担任审判长、刑庭副庭长李欣主审,与审判员李华明依法组成合议庭,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葛蓓荣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崔某某、被告人张某某及其辩护人出庭参加庭审。庭审开始后,法庭调查围绕公诉人、被害人举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质证依次展开。公诉人就被告人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进行了举证,出示了证人证言、视频资料等相关证据;被害人崔某某也对被告人的伤害行为当庭进行了举证控诉。举证结束后,合议庭组织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逐一进行质证并展开辩论,充分保障了被害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鉴于被告人张某某不认罪,本案未当庭宣判。在庭审中,法官、检察官都严格按照庭审规则程序的要求,展现出良好的法庭驾驭能力和深厚的法律素养,整个庭审过程流畅、规范、严谨,法庭秩序井然。

    庭审观摩结束后,郑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副检察长于郑生对整个庭审活动予以肯定:“这次庭审活动庭前准备比较充分,庭审程序规范有序,充分保证了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对铁路法检两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范小红专委表示:“该案是我院审理的首个被害人本人出庭参加诉讼的刑事案件,主审法官庭前作了大量准备工作,制作了详尽的庭审提纲,面对突发情况处理得当,体现了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充分保障了被害人、被告人等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为我院刑事案件庭审工作树立了典范,希望每一名法官都能继续坚持钻研业务,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

    这次庭审观摩活动,为法检两院搭建了一个良性互动的学习平台,有助于法官、检察官之间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提高办案质量,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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