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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齐红江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7 17:40:41


    被告人齐红江,曾用名齐红红,男,1975 年 12 月 25 日出生,河南省长垣市。2021 年 12 月 21 日,本院以(2021)豫 7101 刑初 304 号刑事判决书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齐红江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现判决已生效。2023年 7 月 11 日,齐红江以患有高血压等重病,需要长期服药治疗为由,向本院申请对齐红江暂予监外执行。

    本院已立案,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如对齐红江暂予监外执行申请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向本院刑事审判庭反馈。

    公示时间: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3 年 7 月 19 日,共3 天。
    联系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 张瑜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一街 2 号
    联系电话:0371-61620326  0371-61620576

    邮编:450000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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