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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发布时间:2023-12-05 10:38:14





    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六个“宪法宣传周”来临之际,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12月1日上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邀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和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郑州市、洛阳市、三门峡市两级检察院以及山西省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等一百余名工作人员观摩2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庭审。

    本次公开开庭的2起案件属于典型的自然资源部门土地管理不履行法定职责公益诉讼案件,分别由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公益诉讼集中管辖的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和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行政机关紧密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认真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节奏高效流畅,2起案件仅用时两个小时,其中1起案件当庭宣判。参与旁听的工作人员认真聆听案件具体细节,仔细观摩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宪法》中第九条、第十条明确规定了“禁止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的利用土地”。耕地作为特殊的自然资源,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国务院也连续作出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的重要决策部署。而自然资源部门作为耕地保护管理的桥头堡,更应当肩负起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重担,对“破坏耕地”、“非粮化”等违法行为要坚决进行制止和处理,扎实推进整改拆除到位、恢复耕种到位。

    本次“宪法宣传周”行政公益诉讼庭审观摩活动,一是通过依法裁判发挥人民法院的裁判规则指引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二是树立了人民法院对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的审理程序、裁判标准标杆,对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有效提醒和督促,进一步增强了保护耕地的红线意识、底线意识;三是彰显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的决心和信心,为推动省内黄河流域耕地保护法律政策宣传、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贡献了郑铁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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