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17日,我院联合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由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卫学和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东方带队,前往河南洛阳,赴豫西黄河河务局、河南省陆浑水库运行中心调研,并就在陆浑水库联合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形成初步意向。
5月16日在对豫西黄河河务局调研中,豫西黄河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明生介绍了该局的情况,如具有不同于省内其他黄河河务局的防洪、防灾特色明显,功能多区叠加,水事活动多发,执法主体多元、点多面广任务繁重等特点。同时对检法两院的司法保障服务工作提出建议和期待,如共同推动多头管理下的职责理清、四统一要求下的责任划分、司法协作机制下的深度合作、河长制框架下的联合执法以及重大疑难案件的提前介入指导等。通过调研,我院和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对豫西黄河的河情有了深度了解,对行政职能部门的司法需求有了感性认识,并对下一步如何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如何更好服务保障省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形成了工作思路。
5月17日在对河南省陆浑水库运行中心调研过程中,嵩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谢振国也参与共同调研,在该中心副主任、纪委书记冯新军的陪同下进行了巡库活动,查看了目前有关未经库区管理机构审批建设、侵占库区库容的突出违法问题,在座谈中听取了该中心水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介绍,谢振国副院长表示将针对该中心较为棘手的灌区输水过程中的溺亡事故等民事法律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张东方副院长表示将加强对该中心水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马卫学检察长表示将尽快安排公益诉讼部门跟进督促嵩县地方政府和有关行政机关整改。调研中,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嵩县人民法院、河南省陆浑水库运行中心各方均同意,拟在陆浑水库联合建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后续工作将协同推进。
调研期间,我院还和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党建1+1活动,走进二里头夏都博物馆,共同探寻最早的中国,增强了文化自信、制度自信,持续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助力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