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是《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纪念日,为了更好地坚持与践行条例,推动条例不断落实落细,着力提升干警文明素养、带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7月5日下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组织志愿者开展条例学习活动。
《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17年12月21日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18年3月31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于当年7月1日起施行。施行6年来,在郑州市文明办、金水区文明办的指导下,我院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一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荣誉,1名干警荣获“河南省青年岗位能手”,1名干警家庭被评为“河南省最美家庭”;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齐头并进,连创佳绩。活动中,大家逐章逐条学习了《条例》内容,并进行了现场知识随机问答,大家在问答中进一步巩固了学习成果。志愿者们表示,条例常学常新,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坚持在工作和生活中从身边小事做起,做条例的宣传者、践行者,带头践行市民公约,让文明行为在学习中传播,在实践中落地生根。
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守。借此《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之际,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号召全体干警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争做文明有礼的郑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