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峡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今年会签的《关于加强刑事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双向衔接的实施意见》要求,2024 年 9 月 6 日上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组织召开了黄河流域三门峡段刑事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双向衔接第一次联席会议,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峡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交流发言。
会议中,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李玉详细介绍了三门峡市生态环境涉刑案件的办理情况。他表示,将加强与司法机关的紧密合作,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准确确定生态环境损害的范围和程度,全力推进生态损害磋商工作,督促当事人履行赔偿义务,快速推进案涉受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
三门峡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严胜军就二季度办理的重点刑事案件进度进行了说明,并着重介绍了卢氏县非法盗挖、贩卖野生兰草类型化案件频发的原因和危害后果,希望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能够加强对案件侦查办理的指导,进一步促进案件侦查取证的规范化和精细化。
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马卫学通报了第二季度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情况,并强调,要通过严格的刑事司法程序,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将与三门峡生态环境局、三门峡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审理等各个环节积极协作,充分考虑三门峡市县区的地域特征,重点关注危害国家重点植物、污染环境犯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修复等因素,确保犯罪分子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及受损生态环境修复的到位。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张宗敏对各方二季度的工作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他指出,刑事司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双向衔接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联席会议的各方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定期沟通协商,针对案件办理中的难点问题共同进行分析研判,确保将双向衔接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奋力打造更多具有重大影响力、典型意义的标志性案件,坚决兜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法治底线。
与会各方表示,将认真落实好此次联席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组织统筹,深化各方协同联动,切实形成依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为黄河流域三门峡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