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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8 11:40:29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告

(2024)7101刑初205号

本院在审理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殷治钢、冯有河、弓培玉犯滥伐林木罪一案中,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于2024年9月4日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对被告人殷治钢、冯有河、弓培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本院决定合并审理。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三十日。


      联系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庭  李华明

      联系电话:0371-61620268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一街2号

      附件1:殷治钢等三人起诉书

      附件2:殷治钢等三人调解协议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2024年11月7日

责任编辑: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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