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公告
(2024)豫7101刑初205号
本院在审理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殷治钢、冯有河、弓培玉犯滥伐林木罪一案中,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于2024年9月4日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对被告人殷治钢、冯有河、弓培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本院决定合并审理。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三十日。
联系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庭 李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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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殷治钢等三人起诉书
附件2:殷治钢等三人调解协议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