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3日一大早,我院民事审判庭刘建梓、李潇法官收到了某开发公司代表专程从湖南前来赠送的锦旗。“公平正义心中判,清正廉明事上行”,在冬日的阳光下,这两行烫金寄语显得格外闪亮。
该公司涉及我院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分别由刘建梓、李潇法官主审。2016年,发包人将郑万铁路某工程交由某工程局公司总承包,随后某工程局公司将其中三电迁改工程分包给某开发公司,某开发公司又将其中通信迁改工程分包给某技术公司。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2023年,某技术公司作为实际施工人向我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开发公司、某工程局公司、发包人共同承担付款责任;2024年,某开发公司又将某工程局公司诉至我院,要求支付下欠工程款。郑万铁路系大型铁路工程,施工、结算、验收、付款等各项程序严格复杂,案件所涉工程经过数次转手,各方保存的工程结算材料和票据数量庞大,举证材料以“箱”为单位提交,又因涉及实际施工人、违法分包人、总承包人、发包人等多个主体,法律关系极为复杂。两位主审法官迎难而上,经过数次开庭审理,帮助当事人充分举证,认真听取分析各方质辩意见,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座谈,抽丝剥茧地缕清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结合工程造价鉴定结论确定工程款数额,最终认定某开发公司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施工合同无效,某工程局公司与某开发公司之间的施工合同部分无效,判决某开发公司对实际施工人承担付款责任,并结合实际施工人完成的工程数量和价款,判决某工程局公司向某开发公司支付相应工程款。该两案二审均维持原判,目前已发生法律效力。2025年1月,某开发公司拿到了某工程局公司支付的全额工程款。
某开发公司的代理律师和员工代表专程从湖南赶来我院,向主审法官郑重表达了谢意。代理律师激动地说:“一审法院查明事实,公正判决,二审法院充分考虑当事人需求,在短短十几天内审理完结,维持原判,让公司赶在农历年前拿到了工程款。公司有钱支付下游企业,全体员工也都能过个好年。郑铁两级法院办案作风公平公正,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
锦旗虽小,却承载着当事人对办案法官公平公正处理案件的认可;词句无华,却蕴含着当事人对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的肯定。今后,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坚守初心,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坚持法情共融,严格履行职责,用心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以实际行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