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刚过第一个工作周,2月22日早晨,当人们还仍沉醉在春节的喜悦之中时,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全体干警已进入忙碌的工作中。而在执行局门前出现了谈笑风生,高兴走出大门的仨位当事人,执行法官挥手将仨位送出了郑铁法院。
原来,2006年7月申请人刘某、侯某某两合伙人与被执行人肖某因签订《铁路浴池承包协议》,约定铁路浴池承包给肖某经营。因肖某经营不善亏了本。之后肖某在未经两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承包的浴池转让给冯某某经营而违约。2008年4月8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依据相关证据和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一、解除刘某、侯某某与肖某签订的《铁路浴池承包协议》,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浴池返还给申请人;二、肖某支付申请人浴池租金、违约金共计9万余元。
案件发生法律效力后。根据请执行人的申请。承办人2010年1月14日向被执行人肖某送达了执行通知,责令其履行金钱的给付义务。被执行人一直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履行。后经承办人调查,被执行人肖某无正式工作和收入来源,生活仅靠年迈父母出租的房屋款维持生计,夫妻亦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且被执行人身患严重疾病,急需要住院手术治疗。 案件一时陷入执行的困境。
春节收假第一天,执行法官即把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通知到执行局办公室商讨本案的执行,执行法官首先告知了被执行人的现状,随后从双方“夕日是朋友,经营有风险”的角度,充分做双方思想工作,先采用背对背化解当事人思想隔阂、后采取面对面听取当事人个自想法,指出过错和风险,最后主持双方心平气和的交谈,化干戈为玉珀。法官的真诚感化了被执行人和申请人,被执行人肖某当即表示,自己再难也不能亏“朋友”,提出愿将年迈母亲从多方借来为自己准备的二万元手术费拿来作为执行款。 申请人对“夕日兄弟”的困境表示同情和感动,自愿放弃其他诉求。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这起房屋租金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在和谐的氛围中圆满执结,为该院执行工作开了个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