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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公安观摩 助力刑事审判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5-01-17 17:56:33



    为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庭审质量,强化证据标准,推进庭审实质化进展,构建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良性互动机制,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于1月16日上午对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盗窃一案组织了庭审观摩。河南省公安厅第一工程公安局副局长张国军、李振宏带领该局三十余名公安民警观摩了庭审。

    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某利用郑州地铁六号线二里岗站负二层保安值勤的工作间隙,到非其工作区域的负一层,盗走了价值19280元的车载电台等物品。案发后,张某某主动退赃,赃物已发还被害单位。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庭审操作规范,有条不紊地推进庭审进程,充分听取了诉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进行的质证和辩论。被告人当庭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本案庭审后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庭审结束后,参与庭审观摩的公安干警与公诉人、合议庭成员,就庭审规范、证据标准、法律文书质量等情况开展了讨论,参与观摩的公安干警表示通过现场观摩庭审对刑事证据的标准化、规范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办案质量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沟通联络,以庭审观摩活动为契机,持续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强化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不断提高刑事案件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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