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张某之妻子瞒着丈夫借给俞某4000元钱。可到了还款日期,俞某却提供假地址逃避债务,从此张某一家便走上了漫长的讨债路。为此,张某与妻子之间互相责怪,儿子得知此事后,更是表示如果要不回钱便不跟张某说话。出于无奈,2010年2月26日,张某将俞某起诉到了法院。
考虑到张某身在外地,立案庭法官先让张某回家,随后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信息,找到了俞某的工作单位。通过单位,法官联系到了俞某的家人。在单位领导积极的配合下,法官开始对俞某家人做工作,解释法律规定,最终使俞某家人同意替俞某偿还4000元借款。3月2日下午,我院法官亲手将4000元转交给了张某。张某拿到还款后激动万分,感谢法官为他了确了一个多年的心病,并向法院赠送了一面内容为“为民着想,办案高效”的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