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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三)鹩哥

发布时间:2025-08-04 10:56:13



    鹩哥,是雀形目椋鸟科鹩哥属的鸣禽。它们全身以黑色为主,散发着紫蓝色和铜绿色的金属光泽,特征明显。头侧长有桔黄色的肉垂和肉裾。值得一提的是,“鹩哥”这一名称是由瑞典自然学者卡尔·林耐在1758年命名的。但翻阅古籍,我们会发现这种鸟在中国古代有着不同的名字:秦吉了,或称九宫鸟。在《旧唐书》中,有这样一段关于这种鸟的记载:在开元初年,曾向朝廷进贡过这种鸟,其鸣声雄浑厚重,仿佛丈夫之声,且能曲意识人情,其智慧远超鹦鹉。然而,现代由于捕捉和环境恶化,鹩哥的种群数量正在逐渐减少。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间,在未经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被告人王某章以出售牟利为目的,从刘某处以每只1200元的价格收购疑似鹩哥的野生鸟类11只。后被告人王某章将收购的鹩哥运输到集会上进行出售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11只野生鸟类均为鹩哥,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济价值55000元。

    法院判决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章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出售野生鹩哥11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章到案后能够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从宽处罚。结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予以刑事处罚。

    生态价值

    根据相关报道,在中国境内,现存鹩哥估计不足5万只。鹩哥是群居性鸟类,常聚3-5只的小群活动,冬季则集成10-20只的大群。它们以昆虫(如蝗虫、蚱蜢、白蚁)和植物果实(如无花果、榕果)为食,是害虫控制和种子传播能手。更是学习能力大师。其较大的脑容量、复杂的社交行为,是研究鸟类智力与语言演化的关键物种。保护鹩哥的价值不仅在于生态链中的不可替代性,更在于它作为自然“智慧载体”的科研潜力及文化意义。当前亟需持续强化栖息地管理、打击非法贸易,并通过社区参与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

    法官说法

    法官李欣:王某章未经批准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鹩哥,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鹩哥属我国二级保护动物,禁止非法捕捉和交易。这意味着其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非法猎捕、买卖、运输、收购、加工鹩哥或其制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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