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四)若问人间祥瑞处 碧涛深处听龟吟 发布时间:2025-08-04 16:54:48

玳瑁,是海龟科物种,其背甲因独特的棕黑琥珀色斑纹和温润质地,自古被赋予“海底软黄金”“十三鳞”等美誉,象征高贵、神圣与长寿。古代文献如《孔雀东南飞》中“头上玳瑁光”、《本草纲目》记载其清热解毒、平肝镇惊药用价值。传说中,玳瑁被视为龙王八太子化身,背负龙鳞,具解救苍生的神性,因此其制品被认为能辟邪镇宅、调和风水。当前玳瑁全球种群数量百年内下降80%,2008年被IUCN列为极危(CR),因幼龟存活率不足10%且生长缓慢(寿命达1500年),过度捕猎已使其成为“海洋熊猫”,中国近海几近绝迹。

(为保持甲壳光泽,活体玳瑁常被沸水烫死,过程极其残忍)
相关案例
2021年春节前后,被告人张某以需要玳瑁镇宅为由让被告人倪某帮助购买玳瑁制品,后倪某向被告人麦某询问,麦某找到被告人彭某。2021年3月,彭某以9000元的价格出售给麦某3只玳瑁制品,麦某以20 200元价格转卖给倪某,倪某收取张某21 000元,由麦某通过物流将该3只玳瑁直接发到张某提供的地址。2023年6月16日,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张某,在张某家中的地下室查获该3只玳瑁。经鉴定,查获的3只玳瑁标本均为爬行纲龟鳖目曲颈龟亚目海龟科玳瑁,被列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简称CITES)附录I(2017年版)物种,同时也被列为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涉案价值为人民币360 000元。被告人彭某于2023年9月25日投案自首,被告人麦某于2023年10月12日投案自首,被告人倪某于2023年10月12日被抓获。案发后,倪某退出违法所得800元,麦某退出违法所得11 200元,彭某退出违法所得9000元。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倪某、麦某、彭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情节严重,结合各被告人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生态价值
玳瑁以海绵、水母为主要食物,而海绵过度繁殖会覆盖珊瑚导致白化。玳瑁通过控制海绵数量,维持珊瑚礁生态平衡,被誉为“珊瑚礁保姆”。某些研究显示,海绵覆盖率在玳瑁活动区显著低于无玳瑁区。玳瑁捕食水母可防止其泛滥,避免鱼类幼体被大量捕食,间接保护渔业资源。玳瑁对污染极为敏感,体内重金属富集水平可评估近海工业污染状况。玳瑁的生态价值早已超越单一物种存续,它是海洋健康的“脉搏”、生物多样性的“支点”,更是人类自我救赎的镜像。保护玳瑁,即是修复我们与海洋的契约。
法官说法
法官张稳: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玳瑁是一种濒危的热带海龟,因过度捕杀及栖息地破坏,被列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2021年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玳瑁已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杀、买卖及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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