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终点,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做法,已在全院干警中达成了“岗位来之不易、违法违纪得不偿失”的认识。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在原有队伍建设、案件质量、行政管理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条禁令”的规定,对强制措施的审批、裁判文书的签发、廉政承诺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形成了一套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并明确了每一项规章制度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强化了中层干部、带班领导的责任。同时,对一般干警、中层干部、主管领导实行“捆绑式”管理。坚持每周进行一次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的坚决追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