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8日至29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审判团队赴河南省灵宝市朱阳镇,对一起重大非法采矿案件进行了现场勘验和巡回审判。灵宝市政法委组织了当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涉矿企业工作人员、群众代表及被告人家属等500余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等3人预谋后,在朱阳镇王家峪一废弃坑口内非法开采金矿石,冶炼成黄金后售卖,价值140余万元。为了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8月28日,合议庭到案发现场进行勘验,为准确认定矿产资源损失提供详实的影像资料支撑。次日上午,本案在灵宝市朱阳镇小学礼堂公开开庭审,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经评议,当庭宣判,以非法采矿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就地借本案开展了“以案说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其通过深入阐释“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解读《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强调了矿产资源开发必须严守“生态红线”。灵宝市政法委有关领导对我院巡回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此次巡回审判效果很好,不仅依法惩治了犯罪,更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给我们当地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灵宝市某矿业公司负责人在庭审及普法活动结束后发表感言,“亲眼看到非法采矿造成的生态破坏,亲耳听到法律的庄严审判,让我们更加认识到必须依法办矿,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利益。”
开展巡回审判是本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的重要实践,展现了人民法院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既确保司法公正,又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让人民群众亲眼见证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