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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生态环境零容忍 执行让“坐牢抵债”想法落空

  发布时间:2025-09-23 17:44:34



    “坐牢了,还要缴罚金吗?”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很多人存在一种错误认知,认为坐牢了就不用再缴罚金了。近日,本院执结一起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财产刑案件。

    2022年至2023年期间,武某在无资质的情况下购进2300余吨废铝灰,在荥阳市、巩义市等地非法处置上述危险废物并对储存的废铝灰放任不管,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某分局依法查处后,武某又拒接电话躲避处理,最终因情节严重,武某构成污染环境罪,被郑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决生效后,武某并未主动履行罚金缴纳义务。该案移送执行后,郑铁法院执行局干警张伟华、侯俊峰立即前往监狱向武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面对执行干警对其如何缴纳罚金的询问,武某采取“装聋作哑”的态度,企图以沉默逃避法律责任。

    罚金是刑罚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是可缴可不缴,对于存侥幸心理怠于履行缴纳罚金义务的被执行人,必须严厉惩治。执行干警迅速启动线上+线下查控双轨执行模式,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精准查控武某名下财产,第一时间冻结其银行存款及网络资金,另一方面,执行干警积极开展线下调查,深入了解武某的家庭情况和财产情况,发现其名下有一套房产。武某辩称在多年前离婚时,因孩子由妻子抚养,其已将房产赠与妻子。面对武某的不配合,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向其详细解读刑法中关于罚金缴纳的相关规定,并通过真实案例释明“拒不缴纳罚金将被限制高消费、影响出狱后个人征信“等不利后果,引导其正视法律义务,主动配合执行。

    通过耐心沟通和法理释明,武某终于认识到“逃避罚金不是办法,积极履行才能早日出狱,获得自由”。武某思虑再三,表示愿意由其儿子代为缴纳罚金。从法律角度讲,子女没有法律义务替父母偿还债务,更何况是五万元罚金,但郑铁法院执行干警秉承对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全面追责、加大执行的理念,立即约见武某的儿子,询问其是否愿意为其父缴纳罚金。刚开始武某儿子并不愿意,因为他自小与母亲一起生活,对父亲多年没有照顾家而心生怨气。执行干警再次向其释法普法,让其深刻认识到污染环境的行为对生态环境和健康造成的危害,如果其不替父亲缴纳罚金,父亲名下的房屋将被评估拍卖。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武某的儿子代武某缴纳了全部罚金,该案仅用20天的时间便顺利执行完毕。

    罚金执行工作,是捍卫法律权威必须啃下的“硬骨头”,郑铁法院对刑事财产刑案件始终依法执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该案的顺利执结,极大维护了刑罚的严肃性,提升了刑罚执行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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