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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调解化纠纷 倾心沟通解企忧 ——郑铁法院通过先行调解快速化解四年纠纷

  发布时间:2025-10-17 09:18:50


    近期,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运用先行调解机制,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成功化解一起历时四年的买卖合同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2021年7月,北京某公司与中铁某公司签订了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约定由北京某公司向中铁某公司供应磁控电抗器、消弧线圈接地成套装置等设备用于某铁路工程,合同总金额为124.6万元。北京某公司依约于2021年9月将设备交付现场并通过验收,使用上述设备的铁路工程已于2022年1月正式开通运行。但截至2025年8月起诉前,中铁某公司仅支付110余万元,剩余少量尾款及6万余元质保金迟迟未付。北京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提起诉讼。

    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于2025年8月14日受理该案后,迅速启动繁简分流机制,将案件交由立案庭副庭长、审判经验丰富的李高攀法官开展先行调解。李高攀法官经梳理案情后确认,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基本事实并无实质争议,纠纷根源主要在于履约过程中存在的细节误解,以及因公司人员更替导致的沟通不畅。为尽快化解矛盾,李高攀在20余天的时间里,通过17轮高频次电话、微信沟通,分别与双方代理人反复协调,消除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的误解,安抚北京某公司情绪,同时引导中铁某公司支付尾款,积极搭建信任桥梁。最终,在法官不懈努力下,中铁某公司于9月初将最后的6万余元质保金全部支付到位,北京某公司随即申请撤诉,这起长达四年的纠纷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得以彻底化解。

    本案是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在日常工作中贯彻先行调解机制的一个缩影。面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法院充分发挥先行调解的程序优势,大幅压缩诉讼周期,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法官在短时间内以高度的责任心完成多次沟通,体现出法院在“如我在诉”理念指引下,真正把当事人的“揪心事”办成“放心事”。

    下一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与多元化解,让更多涉企纠纷在庭前高效化解,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传递司法的温度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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