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历时近10年、涉及4地9个当事人、历经6次开庭、争议标的额高达19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承办人耐心疏解、院领导牵头指挥、合议庭全力攻坚、兄弟法院的协同助力下,一揽子化解争议,实现案结事了、止诉息争,用司法智慧破解“调解坚冰”,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一、案情概况:十年积怨难解 案件审理陷入僵局
本案源于一项重点工程项目,2016年,沈阳某公司进行部分施工后于2018年退场,后续施工由福建某劳务公司提供劳务,福建某租赁公司提供设备。案涉项目通车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在此之前,中铁某公司未与上述三家公司进行最终结算。沈阳某公司、福建某租赁公司将案涉全部债权转予福建某劳务公司后,福建某劳务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中铁某集团公司、中铁某公司、太焦某公司、张某、罗某、陈某承担连带责任、补充赔偿责任,向该公司支付工程款等款项及利息暂计19448898元。同时,确认该公司对前述工程款项及利息就讼争工程协议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双方矛盾逐年累积、对立情绪严重,案件审理过程曲折,先后历经6次开庭,围绕工程施工主体、内容界定、工程量核算、工程单价等核心争议焦点问题,双方争执不休,且证据材料庞杂,涉及鉴定程序启动、2000余万元巨额发票开具问题,合议庭也难以形成一致意见。
更为棘手的是,若机械下判,不仅审理周期漫长、引发连环诉讼,对企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且无法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积怨。双方虽有调解意愿,但本案原告为民营企业,急需回笼资金缓解经营压力;被告为国有企业,受严格内控管理、审计监督、税务核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刚性约束。尤其在调解事项上,因涉及国有资产安全、决策责任认定,调解程序要求更严、协商门槛更高、推进阻力更大,案件一度陷入“判则连环诉、调则无人担”的双重僵局。
二、调解历程:多维聚力攻坚 破冰十年纠纷
(一)承办法官主动作为,以专业与坚持打破僵局
承办法官坚决摒弃“被动传话、简单撮合”的浅层次调解,历经6次开庭细致梳理案件脉络、厘清全部争议焦点、确定责任承担主体,进行了三十余次电话沟通,4次促成双方面对面磋商,整体把握矛盾争端背景、摸清争议解决的“痛点”与“堵点”,与当事人共同起草、修改了10次调解方案,在双方陷入僵局时,主动提出兼顾双方利益及风险避让的替代性中立方案。整个调解过程用时三个月,在漫长的调解过程中,双方多次出现意见反复、临时反悔,承办法官虽曾面临巨大压力萌生退意,但深知机械裁判无法彻底解决问题,在快速整理思路、调整情绪后,又继续用专业与耐心逐一攻破分歧壁垒。
(二)院庭领导担当作为,上下联动凝聚合力
因本案各方矛盾积怨已深,调解难度极大,承办法官将本案逐级汇报后,法院主动升级解纷力度。院庭领导亲自担当、靠前指挥,带领合议庭成员集中研判、全程发力、共同攻坚。调解过程中,直面案件难点,亲自参与关键环节调解,针对国企一方决策顾盼、担心失职担责等情况,从法律政策、企业合规、纠纷终局化解等层面进行释法明理。针对私企一方资金之急,精准释明诉讼风险、化解执行顾虑。以全院一盘棋的强大调解合力,提出合法、规范、稳妥的调解依据与路径,为调解成功迈出关键性一步。
(三)借力外地法院,跨域协作搭建信任桥梁
为进一步拉近双方距离、彰显调解诚意,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创新调解模式,借助中铁某公司所在地的武汉铁路运输法院调解中心,搭建调解平台,让当事人均到场参与调解。这一举措,既打破地域壁垒,更以中立、公开、正式的司法场景和跨域平台,让双方当事人真切感受到彼此化解十年纠纷的真诚态度以及法院多方联动、全力促调的坚定决心,消除了心理芥蒂,为调解的最终达成扫清了最后障碍。
三、案结事了:一案调解止纷争,双方满意赠赞誉
在法院主持下,各方当事人经过长时间、多轮协商,福建某劳务公司撤回对于其他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于2026年3月13日与中铁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中铁某公司分期支付650万元;福建某劳务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向中铁某公司开具面额2000余万元的发票。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本案的成功调解,彻底终结了长达10年的工程款争议,从源头上避免了连环诉讼、衍生案件,极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大量司法资源,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既切实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与资金安全,又兼顾了国有企业规范经营与合规审计的需求,平衡了不同市场主体的利益。真正做到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以高质量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同时,该案也为处理类似历史跨度长、体制差异大的复杂建工纠纷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法院经验”。调解协议签订后,各方当事人均对法院工作高度认可、十分满意,对院庭领导的担当作为、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法院跨域协同办案的便民高效表示由衷感谢,称赞法院真正做到了为企业纾困、为群众解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