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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第一课|播法治种子 护青绿童心 郑州市经三路小学学子“沉浸式”打卡郑铁法院

  发布时间:2026-09-23 17:52:12









    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 “播法治种子,树法治信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9月22日上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邀请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小学师生走进法院,开展“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法治防线”开学第一课主题活动。

    活动第一站来到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我院干警围绕“立案”“管辖”核心法律概念,摒弃晦涩法条,结合小学生生活认知设置趣味问答,开展互动式普法。干警用通俗语言讲解诉讼如何启动、案件管辖如何划分,引导同学们主动思考法律问题,厘清“去哪里打官司”“哪些矛盾可以寻求司法保护”等基础常识。通过设置趣味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举手、积极思考,在一问一答的轻松氛围中,揭开诉讼程序的神秘面纱。

    “哇,这就是警车!”在院区体验环节,司法警察大队法警带领同学们开启看得见、可感知的法治体验。向同学们介绍警用车辆、警用装备,细致讲解警车、囚车的功能用途,对手铐、警棍等警用装备的法定使用场景进行科普。在安全防护前提下,同学们近距离观摩、体验警用装备。看得见、摸得着的法治教育,让大家直观感受到法律的威严,真切明白触碰法律红线必将付出相应代价,进一步筑牢内心的敬畏意识。

    法治课堂是本次活动的核心环节,同学们在庄严肃穆的法庭内聆听授课。法官通过“解析典型案例,小案例讲好大道理”,结合趣味科普视频,围绕污染环境、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两类案件,深入浅出讲解非法排污对水土环境造成的长久伤害,解读自首、生态修复等情节在司法裁判中的意义;针对不少群众“挖几株野草不算违法”的认知误区,科普野生保护植物的生存困境,提醒大家野外花草“只可远观,绝不下手”。授课还结合全国生态司法典型案例,阐释“谁破坏、谁修复”的生态司法理念,讲明破坏生态需要承担刑事处罚、生态损害赔偿的双重责任,教育引导同学们从小爱护一草一木,争做绿水青山的守护者。

    一堂实践课,一颗法治种。此次“开放日”将庭审观摩、实地体验、案例宣讲有机融合,推动青少年从“懵懂知法”向“崇法信法”转变。

    本次活动充分体现我院对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司法普法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深化院校法治共建,帮助青少年在认知黄金窗口期树立法治观念、厚植生态保护意识。下一步,我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用好法院开放日等普法阵地,不断创新场景化、沉浸式普法模式,做实做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让法治阳光照亮少年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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