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到本院参加诉讼活动时,有权利对本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有无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请您把诉讼过程中遇到的知道的有关本院干警的违纪违法行为,如实和负责任的填写在本卡上,送到或邮寄到本院纪检监察室”,这是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案件廉政监督卡上的监督须知。
为严格贯彻执行省法院“十个严禁”等廉政制度,充分发挥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作用,进一步规范审判纪律和作风,提高司法公信力,确保司法廉洁,郑州铁路运输法院自3月1日起,在立案、刑亊、执行等各审判业务部门,全面实行案件廉政监督卡制度。案件廉政监督卡分为立案、民事、刑事、执行,审监五大类,正面印有监督内容、举报部门、电话、邮寄地址、邮政编码等。背面为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法院“十条禁令”及当事人四条守则。此卡随案发放给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如果当事人发现审判执行人员在审判工作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随时填写廉政监督卡,向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一经查证属实,将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被反映人进行处理,并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给当事人。该卡在案件审(执)结后入卷归档,并作为该院“三赛一会”和案件评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这张案件廉政监督卡,为法官廉洁公正办案建起了一道“防火墙”,该《监督卡》实行以来,已向当事人发放百余张,受到当事人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