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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院“评查问责”击掌叫好

  发布时间:2010-03-30 14:54:45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加强全省法院系统的案件评查问责制度,首次组织了全省法院评查问责工作培训班,来自全省各级法院审判监督部门暨评查办的负责人和院领导参加了为期一周的系统培训。据悉,开班当天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亲自到会为法官们上了第一课,并且响亮的提出:“我今天就是来给你们撑腰打气的,希望你们在工作中敢碰硬,有原则,尤其查自己人的问题,不能怕得罪人”。同时强调,评查问责要有三个方面的转变:一是要从临时性、突击性、批示性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转变;二是评查范围要由被动性向全程监督转变;三是单一问责要向全面管理转变。张立勇说,目前,评查问责办主要是根据领导的批示去查。今后的工作中可按常规化来开展工作,比如一些拍卖环节容易产生腐败的,都可以一个一个地查。拍卖环节本身有产生腐败的空间,一些人想办法低价买下来,因此一些执行法官就倒在了“拍卖”的环节中。不仅要健全制度,还要多分析研究为什么同样的位置会有那么多人摔倒。“要加大问责力度,不能问得多,责得少。”张立勇说,遇到问题,评查问责办的同志不能简单问怎么回事,一定要责任追究,一定要坚持原则,必须敢于碰硬,不回避矛盾。

   近年来,人民法院大力推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审判,一系列的改革举措充分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先进理念,即从外部着手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尤其最近一个时期,又频频出重拳加强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着重从源头上查找、从制度上设计而评查问责,勇于自家亮丑,敢于自揭伤疤,真正体现了一切审判工作都要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让人民满意的出发点。因此,有理由再次为人民法院的这一新的举措“评查问责”而叫好。

责任编辑:马永斌    

文章出处:审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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