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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将至车票紧 黄牛倒票花样新

  发布时间:2011-01-24 16:00:54


春运来临,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旅游流,巨大的人流汹涌而至,买火车票也成了大问题。特别是热门线路、卧铺票等,更是一票难求,人们使尽浑身解数,或提前数天预订,或昼夜排队购买,或到处求亲告友,甚至高价索购,倒卖火车票的黄牛党也趁火打劫,倾巢出动、绞尽脑汁、大发横财。面对越来越严厉的打击,为了牟取高额利润,黄牛们挖空心思,用尽各种手段,倒票的伎俩更是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笔者将近几年铁路法院审理的这类倒票案件做一梳理,希望能够引起站车工作人员的关注和广大旅客的警惕。

一、网上倒票流水作业

随着网络的普及,票贩子逐步转移到互联网人气旺的论坛、聊天室发布倒票信息,甚至建立专业网站、利用搜索引擎技术予以链接,吸引旅客联系和交易。而这种倒票手段较之以往更具隐蔽性,给法院的案件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如被告人周某在两个半月时间内共倒卖火车票500余张,平均每天倒票六张,非法获利5000余元。周某雇佣的两名工作人员只负责记录网站上旅客留下的订票信息及接听订票电话,确认交易价格及时间、地点,然后由专人负责送票,整个过程分工明确,形成流水化作业。

二、团体订票需少要多

铁路部门为了方便一些员工户籍比较集中的企业而开设的订购团体票业务也成了某些人的生财之道。如某公司员工不足百人,而该公司负责订票的杨某却预定400多张车票,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原来是杨某以牟利为目的,私刻公章编造虚假旅客订票登记,预定了400多张团体火车票,有意囤积车票,准备在车票单价基础上加价出售。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杨某票面数额超过5000元,构成倒卖车票罪。

三、回收车票低进平出

被告人王某的倒票行为十分奇特,他发现,一些购买甲地至乙地火车票的旅客,为提前到达目的地,不按火车票上的规定日期乘坐当日当次车,而是提前上车。然而,他们持有的车票还在有效期内,王某便赶到乙地车站以每张2元的价格收购有效的火车票,然后乘车来到始发站甲地,原价出卖或到车站退票窗口退票。2天时间内,周某收购火车票110张获利3000多元。周某低价买进平价卖出,虽没超出车票本身的价格,但也改变不了倒卖车票性质。本案中,王某虽是“低进平出”,但对于他个人来说却是“低进高出”,且具有巨大的利润空间,事实上他也获得了较高比例的利润。因此,王某的行为构成倒卖车票罪。

四、电话囤票方式隐蔽

由于铁路部门设立了电话订票的购买模式,倒卖车票的黄牛也与时俱进,出现了通过电话订票,并利用流水号将火车票囤积在售票处的新作案手法。例如,犯罪嫌疑人刘某购买多部电话,对应不同的电话号码,并设立反复拨号程序,通过这种“原始”方式大量订票,并在订票成功后记录下电话订票的流水号和密码,找到下家以后才去售票窗口完成交易,反之则不去领票。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从其住所查到80余条有效的流水号信息。

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黄牛党:原是用于描述一堆人在那里抢购物资或票券,有如“黄牛群之骚动”。黄牛们解放前倒黄金,文革时倒缝纫机、自行车、电视机还有各类票证,后来“业务”有了发展,开始倒戏票倒火车票。近些年来,倒火车票成了他们的主业,一提黄牛党,人们首先想到的是火车票贩子

责任编辑:马永斌    

文章出处:书记官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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