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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八项措施切实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1-03-01 09:45:21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郑铁法院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采取八项举措在全院深入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

   一是成立“审判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审判管理办公室,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各主管院长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对该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依据上级指导意见和有关精神,制定本院的“审判管理年”活动实施细则,以《细则》为标准,全面提高审判管理水平;

   三是规范和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严格审限管理,加强审限延长、中止、审限扣除、中断等四类案件的监控和管理,严格审限变更报批的条件、程序和时间。进一步规范各类案件报结案的标准和程序,对案件的结案依据、方式、送达时间进行核查,严格扎口结案管理;

   四是继续完善郑铁本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加强和改进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案件评查结果进入法官个人审判业绩档案,作为评价法官业绩的依据;

   五是建立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每季度对审判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全院各业务庭同比看进步,横比找差距;

   六是继续开展三赛一会活动,规范庭审活动,增强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审理,征询旁听意见,确保案件质量;

   七是继续开展巡回审判和诉讼调解,带案下到铁路站区,了解铁路地区群众的期盼和愿望,增强把握民意的能力,使审判活动更加贴近民生;

   八是适时总结审判管理方面的经验,召开审判工作案件质量交流会,把一些好的经验制度化。

    

责任编辑: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黄喜安     

文章出处: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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