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鸽子棚引起的邻里纠纷。使闹心多年的张老汉终于可以睡上安稳觉了。
今年八十多岁的张桂森老先生退休后和老伴一直居住在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某小区的五楼(顶层)安享晚年,可2005年的一个下雨天,因其房屋顶层突然漏雨,让老人陷入了无休止的烦恼中,起初一直不知什么原因,该房屋的物业部门进行定期维修也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后来才发现在自家房顶上,邻居竟搭建了三间仓库外带一间鸽子棚,其曾去找过该邻居,认为私自搭建的鸽子棚影响到邻里间的居住和生活,让其拆除,但这家邻居置之不理,后又搬迁到别处居住。年近八十岁的老两口,一遇下雨天,就叫苦不跌,墙面严重开裂、地板已经被泡得严重变形,家具、电视机都已损坏。张老汉自1996年脑中风长期卧床而无法走路,睡觉连翻身都需要人帮助,其床铺褥子也经常被雨水打湿,长期以往导致病情严重恶化,张老汉在找不到搭建鸽子棚人情况下,无奈将该小区的物业部门告到法庭要求物业部门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原状,彻底维修漏雨问题,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开始物业部门认为是私自搭建违章建筑的主人侵犯了老张的权利,不能维修也是因为搭建鸽子棚的业主造成的,自己只有协助拆除的义务,并没有赔偿的义务。
该案件虽然不大,但由于涉及到老百姓安居乐业的民生大事,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的领导非常重视,主管院领导亲自过问,与合议庭共同研究解决的对策。承办法官经过走访居委会和周围邻居,并到现场实地察看,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张老翁年事已高,应多以安抚为主,认为本案宜调不宜判,制定了调解方案,并反复给物业公司做工作,讲明在建鸽子棚的人找不到,且鸽子棚闲置不用的情况下,物业公司根据其职责,有义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违章建筑有义务拆除。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工作,物业公司负责人会同小区居委会主动到老人家问明情况,当即表示,马上拆除违章建筑,对屋顶漏雨部分进行彻底维修,并对室内的墙面、地板重新粉刷、更换。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营造了和谐的社区邻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