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总结案件审理的经验教训,2011年8月24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对近年来发回重审案件专题召开一线法官参加的分析讨论座谈会。并邀请郑铁中院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宏,中院审管办主任张举召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中,郑铁法院审管办主任马守锋首先通报了2009年以来被郑铁中院发回重审的每一起案件的基本情况,通报了发回重审案件的比率、类型、案由和审理周期,客观分析了每一起案件被发回重审的原因。主管副院长张爱国针对如何减少发回重审案件及相关问题提出了以下意见和建议:一是提高基层法官的业务素质,增强大局意识。法官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案件质量和审判工作水平。法官的大局意识不强,将直接导致工作方法简单,办案效果不好。只有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法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才有进一步提高的前提和基础;二是建议上级法院在能够查明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加大直接改判的力度。发回重审案件由于办案周期长,司法成本无形加大,也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如果二审法院能够在二审期间查明案件事实,直接改判既节约司法成本,又能减少一审法院的办案压力;三是建议上下级法院建立沟通交流信息机制。对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一审法院在判决前应与上级法院积极交流,二审在判决前,也应当多与一审法院沟通,对一些问题多了解一审法院的意见,良好的沟通交流,有助于解决发回重审率高的问题,进而提高案件质量;四是建议对发回重审案件由郑铁中院审管办牵头,界定责任。发回重审案件有多种原因造成,并不一定都属于一审判决的错误,如二审证据发生变化等情况导致的发回重审,建议中院审管办应当组织人员对发回重审案件进行专题评查,并定期印发通报,分析案件发回重审原因,界定导致案件发回重审的责任。
座谈会中,各承办法官积极发言,首先对中院认真负责地对案件严格把关表示感谢,对中院发回我院重新审理案件表示理解;其次承办法官针对各自承办的案件被发回重审,事实求是地检讨自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失误,并表示要举一反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杜绝对程序把握不准、事实认定不清等问题导致被发回重审案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建议上级法院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建立有效的案件审理沟通交流机制,共同努力,切实降低发回重审案件比例。
座谈会最后,朱宏副院长充分肯定了这次座谈的意义,认为大家的态度诚恳,发言客观,氛围良好,达到了座谈会的目的。同时表示,基层法官对上级法院的一些建议或意见,中院将会认真考虑,充分调研,确保郑铁两级法院的案件质量和效率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