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旅行,讲求的是个一路平安,但如果遇上点小事就不冷静,不能克制自己,最终可能就会给自己带来大麻烦。
2011年8月24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因为在火车上争抢座位而引发的伤害案件。
今年6月18日,被告人王某和妻子潘某坐上了哈尔滨至武昌的1323次列车,他们的票是在16号车厢,看到车厢挺空,俩人就各占一个座席躺着睡觉。列车在中途站停车后,旅客张某、陈某上车来到16号车厢,看到占了两排座位的王潘二人后,就让其让一让,但因言语不和,双方发生纠纷,张、陈二人先行动手后四人相互厮打,后王某用随身携带的折叠水果刀将张陈二人划伤,其中张某左侧颌面部穿透创,创口长度达6.3cm,经鉴定为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受害人,可从轻处罚,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