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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误会朋友反目 法院调解和好如初

  发布时间:2009-08-12 09:57:38


   “要不是法院解开了我们的心结,我们可能老死也不相往来了……”在签下调解协议后,被告王某拉着原告李某的手动情的说。这是7月10日中午14点,郑铁运输法院在成功调解一起普通欠款纠纷案件时发生的一幕。

    今年6月份,郑铁法院受理了原告李某状告王某的一起普通欠款纠纷案件。审判人员通过与当事人接触发现,对这起标的2万多元的案件,当事人不仅聘请了律师并全权委托,而且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似乎很大。通过以上两点,审判人员认为这起标的不大、事实清楚的案件,原被告双方的争议所在似乎并不是“钱”,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之,很可能加深双方矛盾,不能从根本上化解纠纷。经过多次做双方思想工作,审判人员渐渐的弄清了事情的始末。李某和王某早在90年代就是老邻居,后来两人又一起南下做生意,在事业刚起步的最困难的时期,两人相互鼓励、相互依靠、共渡难关,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虽然近几年生意场上磕磕绊绊,但两人的关系一直很好。直到前两年,两人决心回河南发展,由于一件小事没有沟通好,两人发生误会才反目成仇。于是,审判人员从“情”字入手,分别与原被告联系,从中立方的角度分析他们的想法和做法,一点一点消除双方的误解,稳定了双方的情绪,7月10日,原被告双方共同来到法院,审判人员又引导他们一起回忆南下做生意时的艰辛和相互帮助的往事,并当前澄清了双方的误会,直到中午14点,李某和王某已经尽释前嫌,表示今后无论关系再好的朋友,有些事情还是需要沟通,以免发生误会,不能因为赚钱把一起共患过难的朋友赚丢了。于是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责任编辑:马永斌    

文章出处: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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