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上午9点钟,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庭内欢声笑语,该院2011年所审理的被告人常某等人诈骗案的被追缴赃款第二次发还活动正在进行。
在常某等人诈骗案中,常某等人于2008年虚构铁路招工的虚假信息,在省内部分县市大做广告,称只要交三千多元学费就可接受培训而后在铁路上岗,共计诈骗三十余名学生。郑铁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为切实保护人民权益不受侵害,不但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判决;还责令被告人退出全部赃款,发还被害人。
案件生效后,承办人即按照被害人所留地址、联系方式逐个联系,但因为距案发已过去很长时间,很多人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无法联系。最终该院联系上十四名被害人,并于2011年10月26日第一次将被骗学费全额发还给了这十四名被害人。
第一次发还后,又有一些被害人听说消息后陆续和该院联系,询问是否还可以发还被骗款、需要办理何种手续等。案件承办人接到这些电话后都予以耐心解答,并根据又联系上的这些被害人的具体情况,决定于2012年6月19日第二次向被害人发还被骗款。在这次发还活动中,共向7名被害人发还了被骗损失款22080元。拿到发还款后,被害人纷纷表示,时间过去这么久了,法院不但追回了赃款,而且还穷尽各种办法和被害人联系,并将被骗款全额发还给被害人,法院真是人民的守护神啊!